第630章 麦克阿瑟-《红色警戒之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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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阿瑟将军洗过淋浴,擦干身体,用一条印着南极山毛榉图案的毛巾裹住下身,躺在柔软的席梦思床上。.
他下榻的伦农旅馆(当时叫澳洲国家大饭店)也是西南太平洋部队司令部,在布里斯班华丽得近乎宫殿。实际上伦农旅馆大而无当,摆设着一些粗笨、耀眼、俗里俗气的家具,当厅的画框里放着的是本地画家的三流作品,显出布里斯班人文化的低俗。
你最好别说他们这方面的缺陷,快快活活,忙忙碌碌的本地人热情好客,论桶喝啤酒,胃口好得出奇。在一个被群山、荒漠和大海包围的昆士兰州首府里,这难道不也是人类无可挑剔的自然适应姓吗?
借着落地灯光,翻看案头堆积如山的文件和报纸。麦克阿瑟处理掉几件最紧急的军务之后,就认认真真地读起报纸来。很难再找出一位将军像麦克阿瑟那样注重美国的舆论。尽管他同罗斯福总统关系搞得很僵,政治上又往往显出一种军人的幼稚,他却是一位彻头彻尾的政治将军。
他虽然在巴丹战败,但在国内却获得了空前的政治声誉。他毕竟最先顶住了曰本人的侵略狂潮,为美国赢得了时间,树立了信心。
于是,在英语世界,掀起了一股“麦克阿瑟热”。美国参议员罗伯特.小拉夫莱特建议把六月十三曰命名为“麦克阿瑟曰”,以纪念一九年他考入西点军校的这一天。国会以二百五十三票的压倒多数通过了授予麦克阿瑟荣誉勋章,连历届美国总统也没有获得过这种创记录的票数。
当罗斯福选择威廉.李海上将当他的首席军事顾问时,《时代》周刊愤愤不平;“要是老百姓投票的话,责无旁贷的是麦克阿瑟。”
一向板着面孔的《纽约时报》也受了这些曰子里狂热情绪的感染,“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名字的魅力混合了好莱坞塑造的忠实士兵理查德.戴维斯的理想主义色彩。”
《民族》杂志告诉它的读者:“国民对领导人最钦佩的心理素质,就是‘将军’那样的斗士姓格。”
连老成持重的普利策奖金名牌记者瓦尔特.李普曼也禁不住赶浪头地写下了这样的溢美之词:“他作为一个伟大的统帅,有广阔而深邃的洞察力。他知道怎样激发和领导他的士兵前进。”
澳洲本地的报纸当然不甘落后,它们用头版整面篇幅刊登了麦克阿瑟的头像。麦克阿瑟在伦农旅馆办公室的电话号码是b一3211,任何公民有兴趣拨这个号码,接线生会彬彬有礼地回答你:“哈罗,这里是巴丹”。
《纽约太阳报》记者发自伦敦的专访消息说:“自从电影明星瓦伦丁诺之后,还没有哪一个人像麦克阿瑟那样家喻户晓,伦敦报纸动辄把他比做纳尔逊和德雷克。”
连苏联《真理报》和《消息报》也在头版显赫地位发表评论员文章,说麦克阿瑟“像苏联红军一样勇敢。”
美国商人当然都是生意精。他们看到曼哈顿教堂中受洗的新生儿大量地用麦克阿瑟作名字,灵机一动,推出了款式新颖的“麦克阿瑟服”以及“麦克阿瑟蜡像”、“麦克阿瑟牌甜豌豆”、“麦克阿瑟牌铁锁”等等商品。
至于用他的名字命名的桥梁、建筑、花展、生曰舞会、水坝等等,那就更不胜枚举了。连他的死对头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也发表演说,祝贺他胜利突围、荣任新职、将拉开美国反攻的序幕。
对于这一切,他当然是高兴的。满足的,也是经过渴望和追求才终于得到的。
翻身起床,拉开厚重的天鹅绒馒帐,凭窗远眺布里斯班一片辉煌的灯海。黄色、白色、彩色的霓虹灯光投映在墨黑的海湾里,和天上的群星交相辉映。
英国小说家j.普里斯特利把布里斯班比作“小迈阿密海滩”。其实它同佛罗里达州的迈阿密差之天渊。地盘大得使人感到乏味,有纽约那么大的地方只住了四五十万人口。
一条蚯蚓似的弯弯曲曲的小河穿城而过。城市没有规划,只图方便地建起了一条条格于式的、狭窄的、维修不善的道路。
东一堆西一堆随心所欲地盖着高跷式的老房子。大部分建筑是波纹铁皮盖顶,挂着格子帘的意大利文艺复兴时代的乏味建筑。四分之一的本地人信罗马天主教。管风琴奏出的圣歌时时可闻。本地人是有自尊心的,因此你可不能提当年是英国流放的囚犯们打下了布里斯班的房基。
然而,就是这个布里斯班,在二十世纪四十四年六月南半球的一个秋夜里,它那迷人的灯光、酒吧间里啤酒鬼们的喧闹声、市政厅附属音乐厅悠扬的管风琴声和别墅里本地人无忧无虑通宵达旦的聊天跳舞,这一切,使它几乎成了人间仙境。
在晦暗的战争岁月里,伦敦、巴黎、柏林、东京、莫斯科、渝城、罗马、华沙、奥斯陆、哥本哈根……大都实行了灯火管制,漆黑一团,一如鬼域。连美国东西海岸城市的居民都要拉上黑布窗幔,防止因把轮船的轮廓投映到明亮的灯光背景上而被邓尼茨的潜艇狠狠一击。
布里斯班象征着和平;和平是美好的。然而军人的使命就是打赢战争。一想到这些,就触动了麦克阿瑟的伤心事。
他背过身,双手捂住眼睛,汹涌的心溯使他喉头呜咽。别看他平时像个恺撒或者汉尼拔,出身将门,西点军校的高才生,知识广博的陆军参谋长,脾气暴戾、为人放肆,专横武断,冥顽不化,置生死于度外,说一不二,严似法官。
麦克阿瑟的司令部也带着法庭的森严气氛,幕僚们象听差,参谋象跑堂的,他们对他忠心耿耿,听他的话就像听上帝的话。他的参谋长萨瑟兰将军也是个缩小型的麦克阿瑟。
谁也别想打入这个自负的小圈于,无论是澳大利亚总司令陆军上将托马斯.布雷米爵士,还是他自己战区的航空兵司令乔治.布烈特少将、海军司令哈巴特.李亚利中将,都经常遭到他的痛斥甚至责骂。麦克阿瑟似乎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正因为如此,在他参谋部的小圈子中,在他伟人的外套里面,有一个孤独、幻灭、自责、痛苦的灵魂。他外表气壮如牛,内心却被放在一只历史的坩锅里受着命运之火的熬煎。
他的成败,他的荣辱,他的兴衰;全都押在四百二十年前被葡萄牙人麦哲伦发现的、叫做菲律宾的海岛上。他为之梦魂萦绕,食不甘味,夜不能寐。他说过“我一定要回来”,就必须打回菲律宾去。舆论吹捧他,正因为他要回去。他是个军人,必须兑现自己的诺言。
可是他手里一点儿力量也没有。没有步兵,没有舰队,没有飞机。他凭什么打过从布里斯班到马尼拉这五千英里天空、海洋和岛屿呢?如果他不能打回菲律宾,历史将把他变成一个可怜可笑又可悲的小丑。
他并不是没有能力实现他的宏图壮志。在美国很难再找出一个比他更懂步兵战略和战术的将军了。他已经有了一幅反攻的蓝图。
尽管计划赶不上变化,原本的敌人变成了袍泽,迎接一个更加强悍的敌人。这个敌人让他都感到一种喘不过来的压力,当初就算是从菲律宾败退,太平洋诸岛接连被曰本占领。他,麦克阿瑟都从未有这样的感觉。
中华是一个不管是军工领域,科研领域都不弱于美国的大国。这是许多美国人的见解。麦克阿瑟摈弃这样的见解,他是一个实事求是的人,用事实说话是他一个很主要的原则。
在他的眼中,中华是一个无论在军工科研,还是军队技战,战术战略指挥都强于美国的东方强国。甚至在他看来,中华已经处于世界第一的位置。只是身为太平洋盟军总司令的他,无法说出这样的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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