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八九章 感动的哭了-《极品家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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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胡脸涨的通红:“将军,这个,既不是麻雀,也不是斑鸠,它叫做百灵鸟,咳,咳,会唱歌的那个百灵。用百灵鸟做旗帜,意喻该部落轻巧灵便、能歌善舞。”

    “原来是百灵啊,”林晚荣啊啊了两声,愤慨道:“胡人的画技实在太差,我没把它认成苍蝇,就已经是便宜他们了!”

    “湖由(好)——”他话声未落,便听那“苍蝇”部落里传出一阵兴奋的大

    人急忙放眼望去。

    只见“苍蝇”部落的马队中,十匹骏马奔跑如飞。一个胡人身抱马背,半悬于马腹下,那神骏的突厥大马背上光溜溜的,既无马鞍又无脚踏,像风一般疾驰。那胡人呼啦一下,在马腹下转了个圈。却又从另一边翻身上来,接着又两个三百六十度旋转,连续从马腹下穿越、翻身。一口气做了三次。这骑手却是面不改色心不跳。动作干净漂亮、英姿飒爽。旁边观战的胡人掌声雷动。羡慕之极。

    林晚荣看地眨眼,*,抱着匹母马连转三圈。他不晕吗?这家伙不去跳探戈太可惜了!!

    论起马术,毕竟是在马背上历经了无数的生死,林晚荣也算得上精熟,但与这突厥人比起来。实在是大有不如。即便是身处敌对,但对于突厥人地马术,所有人中没有一个不佩服地。

    “这个百灵鸟部落。咱们叼羊地时候,最好还是不要碰到。”林晚荣吭哧了良久,终于冒出这么一句。

    胡不归深有同感的点了点头。还没说话。便听另一面传来急促的怒号和愤怒地喊杀声。回头看去,只见数百匹快马像是疾烈的旋风,刷的划过草原。

    一只血淋淋的羊头,不时被抛起,落在远远地地上。数百名突厥人发疯般向前冲去。手中的弯刀毫不留情的朝前面地同族砍去。双方分成两派。混战成一团。谁抢到羊头谁就是最惨的。

    林晚荣目瞪口呆:“叼羊还能用刀?*,这到底是叼羊还是砍羊?!”

    “当然用刀了。”胡不归嘿了声道:“将军,你没见过这叼羊大赛,不了解也是正常。待末将与你说说。这叼羊。其实是不叼羊头地。每逢叼羊大会前,突厥人都要宰杀几头肥羊。割去头和蹄,再把羊放在水中浸泡。还要往羊肚里灌水。这样羊身才能坚韧。比赛时不会被扯烂。”

    这个倒好理解。林晚荣点了点头:“那又要刀干什么呢?难道是割羊肉不成?”

    老胡摇头:“不是割羊肉。而是砍人地。每逢叼羊大会开始,突厥人都会选出一名发令之人。由他将羊身放在草原中心。参加比试的各队,少则数十人,多则上百人,每人骑一匹高头大马,离那羊身的距离都要相等。只等一声令下。各队放马哄抢。每一队都会有分工,冲抢、掩护和阻挡。不管你用什么手段,拿刀砍,拿枪捅,只要能从对方手里抢到羊,并率先到达目的地,你就是胜利者。”

    林晚荣打了个冷战,这哪里是叼羊大赛,分明就是砍人大赛啊。胡人果然是胡人,那蛮性都不一般,搞出的叼羊大赛,比橄榄球都具有观赏性,还带着血丝地。

    “不过,胡人当然也不会傻到自我残杀地地步。上阵之人除了要蒙上面罩、防止结下私怨外,各队携上场地刀枪,也必须是未开锋的,也就是咱们所说地钝刀,事先都会经过检查,一般砍不死人的,顶多就是缺胳膊断腿。而像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个部落,拼地虽凶,也只是在进行实战演练而已,比那真正的叼羊大会,还差地太远。”

    钝刀子就不是刀了吗?听老胡一介绍,林晚荣心里顿时嗖嗖的凉了,这叼羊大会,也不是那么好玩地。要是把小命丢在了胡人地叼羊场上,那才真是大华最大地笑话。

    “那个,胡大哥,我仔细想了想,”林晚荣严肃道:“如果一定要叼羊,咱们还是先选那个百灵鸟吧。现在看来,和这边地大刀比起来,百灵鸟完全就是花拳绣腿了。”

    一句话说地众人哈哈大笑,其实大家都清楚,要说弱,还就数他们自己最弱了。

    “胡大哥,那我们要怎么报名?!”

    老胡微微摇头:“不用报名,这叼羊大会讲究的就是随到随战。只要还有人敢叫板,任何一个胜利者都必须无条件应战,不管你已经打了多少场,当然,已经失败地部落就没有叫板的权利了,而那些叫板的部落,也至少要战满三场才有资格。所以说,这叼羊大会的胜者,才是真正的草原勇士。而为什么草原各部落都会把精英派到叼羊大会上来,也就是这个道理了。”

    突厥人果然够凶悍,这样选出来地草原勇士才是众望所归。林晚荣嗯了声:“既然这叼羊大会是一定要去的,我们现在也不用管他。胡大哥,我们再往前探探,去看看克孜尔。”

    “不可,前方太危险!”胡不归话声方落,便听大地激烈的颤抖起来。远处掀起漫天烟尘,密密麻麻的突厥铁骑,像是剧烈奔腾的洪水,向着他们席卷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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